近日,海淀区纪委区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区贯彻落实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精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中心任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当前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围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燃煤污染综合治理等,组织全区各级纪检监察采取明察暗访、建立和落实问题线索移送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坚决查处和纠正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督促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街镇管理责任,确保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海淀区 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20%以上。
围绕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落实,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区纪委区监委制定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专项监督工作办法,建立跟踪监督检查、快速问责处理机制,强化对各部门及其人员落实预警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措施落实不到位、应急值守不在岗位等问题,督促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认真履职,确保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围绕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执纪问责。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围绕重点件办理、部门履职等情况,强化再监督再检查,加大约谈、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确保单位及人员履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环保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查处和纠正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因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特别是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