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玉林市交通安全监管力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依法对因违法被暂扣、期限超过3个月以上,且超过公示期未接受处理的一批车辆进行集中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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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此次报废车辆属2017年8月至12月依法扣留的交通违法车辆。按规定,车主需在规定的3个月期限内前往交警部门处理并消除处罚,但该批违法车辆车主在公示到期后仍未办理相关手续。此批报废的27辆小货车、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被拉到指定的车辆报废回收点强制报废,有效拆除一批影响交通安全的“定时炸弹”,更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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