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解体企业举步维艰,黑市大行其道,令正规企业、个人车主,乃至道路交通的所有参与者以及整个社会生态环境皆深受其害的局面。一年261万辆报废车为何未入正规渠道而流向黑市?行业“正规军”为何一蹶不振放任“杂牌军”肆无忌惮?报废汽车解体黑市之祸,究竟缘何而起?“十五年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像‘婆婆’一样‘无微不至’,但行业真的需要‘婆婆’吗?”一位该行业圈内人士一语道破“天机”。
“看得见的手”主宰市场,锁住企业命门
家住北京丰台区的张扬(化名)新近报废了一辆小轿车。他说,原本是想去位于丰台的某回收拆解公司的,不料半路被一个二手车贩子“截和”了。“二手车贩子跟我说,一周以内就能把车的回收证明给办下来,正好他急着给新车上牌,想想那样不但快还不用自己跑,就答应了。”回忆起当时的经历,张扬难掩庆幸,“后来他才知道把车卖给来路不明的贩子存在风险,但幸好手续办得很顺利,贩子按照约定给他寄了回收证明。而且事后他一核算,给的钱比他送到拆解厂还多了好几百元。”类似张扬这样的车主还有很多,他们之所以把准备报废汽车交给贩子处理,原因不外乎三点:贩子办理速度快;给钱多;还不用自己跑腿。按道理,车是同样的车,手续也是同样的手续,为何贩子会比正规企业办理速度快、给钱多、还省事?面对这样疑问,北京某回收拆解公司负责人田先生一脸无奈地说:“他们当然也知道谁给钱多车主就把车给谁,但他们厂回收一辆车,运气好时也就赚个几百元,运气不好还得倒赔钱……实在不是他们不想多给,而是给不起。”至于说为什么办理速度相对贩子要慢,田先生解释说:“贩子一般是个人作业,而且掌握一些渠道关系,处理业务相当灵活。可他们说不行,一切得照章办事。”
政策铁腕管制,扰乱市场规律
田先生所说的规定,正是主导报废汽车行业发展近十五年的纲领性政策文件——《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这份文件自2001年出台以来一直沿用至今,期间仅经历了少数几次微乎其微的变动,目前仍然是报废汽车行业绝对的“金科玉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应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这也就是说,无论车主拿去正规渠道报废的车辆是什么品牌、什么型号、什么车况,一律按照卖废钢废铁的标准来计价。当然,不排除有时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了提高收车成功率,会对一部分车辆灵活上调收购价格,但总体不会偏离“卖废铁”的价格。在近年来废钢价格“跌跌不休”的背景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给车主的收购价格低则三五百元,至多千元,这样的价格与黑市贩子的大手笔开价比起来,孰优孰劣一目了然。《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的另一项关键性条例规定: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汽车的发动机、变速器、前桥、后桥、车架)必须销毁,严禁再利用。除了国家规定的小范围再制造试点以外,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只能彻底拆解、破坏后,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用作冶炼原料。“国家规定收来的报废汽车只能当废金属卖,但贩子们不在国家监管之内,他们可以无视禁令,把报废汽车当二手车卖,或者把五大总成拆下来卖。所以,同样回收一辆车,他们可以赚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而拆解厂收一辆车只赚几百元,有时还要赔本。”南昌市某汽车解体回收公司负责人孙先生在电话里发着牢骚:“政府规定的补偿政策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车主都是会算账的,当贩子的收购价格高过我们,车主当然找贩子。”市场经济的定价规律,在政府严格管制下的报废汽车行业丝毫起不到作用,使得黑市杂牌军掌握主动权,大肆收购报废汽车,而正规军则缺乏竞争力,被动挨打。与此同时,政府为维护行业秩序,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所制定的报废车零部件再利用禁令,严重制约了报废汽车回收价值的真实释放,从根源上限制了企业的盈利,导致企业生存艰难,甚至越拆越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