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汪某,驾驶一辆多年未审验、已经属于强制报废汽车的轿车乱停乱放,被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查获,结果,汪某的爱车被扣留、驾证被吊销。10月5日中午1点钟,两路大队民警在辖区金航路巡逻纠违时,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鄂AXXXXX的灰色标致车停放在设有黄实线的禁停路段,民警摄像取证后,在电脑管理系统内查获发现:这辆轿车早在2015年就已经脱审,属于报废车辆。于是,民警立刻联系拖车将该车拖移。拖车刚到达现场,一名年轻男子就从路旁边一家理发店冲出来制止拖车,他向民警声称,自己不该违停,愿意接受处罚,但他马上把爱车开走,不要拖移。说完,他就准备打开车门,发动汽车离开。
民警立刻责令该男子不能开车,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告知其不得阻碍民警执法。因为,该车不仅涉嫌违反禁止停车标线的违法行为,还涉嫌驾驶报废汽车上路行驶。民警立刻将该车拖移,并将该男子带到大队队部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在队部,民警对该男子身份信息以及车辆信息进行了进一步核实。
原来,该男子名叫汪某,湖北武汉人,在重庆渝北区空港某公司工作。这辆车牌号为鄂AXXXXX的标致车的车主是汪某的母亲何某。该车从2015年至今,在重庆有多条电子摄像违法行为未处理,而且,该车从2015年至今都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属于报废汽车。据查,2015年初,汪某从湖北调到重庆分公司来工作后,觉得暂住地距离上班地较远,于是,就从湖北老家将这辆属于母亲的轿车开来重庆使用。由于汪某的车属于湖北籍车辆,在2018年9月1日全国开始实施异地审车之前,他的车每次都需要开回注册地湖北武汉车管所去审车。可是,汪某嫌开车回武汉审车太麻烦,3年多过去了,他一次都没有开车回武汉审过车。汪某一直没把审车的事放在心上,也根本不知道自己所驾驶的这辆鄂AXXXXX的小车已经属于报废车辆了。事发当天中午,他驾驶该车来渝北区金港国际某理发店理发时,因乱停乱放,被交巡警查获。经民警指出,他才知道自己的爱车已经多年未审,还有多条违法行为未处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4条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汪某的车早在2015年4月份就应该审车了,年审已经逾期3年半,早已经达到了强制报废标准,属于报废机动车。这种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因此,汪某涉嫌驾驶报废汽车上路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线等两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2款规定,民警对汪某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扣留驾驶证、扣留机动车,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民警对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线的违法行为给予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汪某总共被处以扣留驾驶证,扣留机动车,罚款22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这辆鄂AXXXXX标致车还应当在汪某将全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予以强制报废。
北京报废汽车厂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日常驾驶机动车,一定要牢记机动车的审车时限,在达到审车时限之前要依法对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依法处以记3分,并处罚款的处罚;逾期3年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将按照驾驶报废车辆严厉处罚,并依法将报废车进行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