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酒驾就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何况这次还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在次酒驾报废汽车上路,遇到交警不仅不配合检查,还驾车企图逃跑,车主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近日,莘县交警就查获了这样一起酒驾报废汽车行为。
 
  3月13日上午,莘县交警大队朝城中队民警在妹冢镇毛冯村路段执勤巡逻中,当民警巡逻至毛湾村附近时,发现一辆灰色轿车行驶速度忽快忽慢,呈蛇形行驶,轨迹可疑,非常危险,有涉嫌酒驾嫌疑。随即,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但灰色轿车丝毫没有减速意识,反而加速急转、向南逃窜,刻意逃避检查。民警快速反应,果断采取堵截措施,在麦田内将该车辆逼停。
 
  停车后,该驾驶人又试图弃车逃跑,经过一番周旋。最终,将该驾驶人及车辆当场控制,并闻到驾驶人身上有浓烈的酒味,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9.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经询问,该驾驶人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属于“隔夜”酒驾。随后,民警将该驾驶人及车辆带至朝城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核查,该驾驶人为郭某某,准驾车型C1,已记满32分,且该驾驶证于2017年11月22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该驾驶人属于醉驾取保候审间再次饮酒,该涉案车辆还是套牌车,且已达到报废汽车标准等多起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郭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此,莘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酒驾、醉酒、超员、超载、驾驶报废汽车、套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定要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文章关键字:报废汽车,汽车解体,金属联营报废汽车厂,大兴汽车解体厂
 
金属联营报废汽车厂热线:010-56017873
 
大兴汽车解体厂网址:www.jslybfc.com
首页
拨打电话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