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9年年初
报废机动车回收新规的草案通过,报废机动车新规定的事就一直是车主经常探讨的问题,毕竟新规定出台后关乎到日后办理
报废机动车回收的价格问题,新规定对车主来说还是有很多实惠的,终于在车主的“千呼万唤”当中,昨日国务院公布了最新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新版《办法》中,第五条明确: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同时,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解除“特种”行业标签。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产者责任。
第十二条明确:报废机动车回收后拆解的“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现行《办法》中,第十四条明确: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其中,回收的报废营运客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必须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其次,现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从法律上明确禁止了废车旧件的二次利用。而新《办法》中,已修改为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
同时,国家大力发展再制造,汽车零部件是再制造中的一个核心环节。现行《办法》对“五大总成”的处理造成了法律上的障碍,因此修改后的新《办法》,允许“五大总成”循环利用体现了中国法律制度与时俱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新《办法》中要求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只能把“五大总成”交售给符合条件的再制造企业,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拼装车的形成。